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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证明(精选多篇)

时间:2023-07-29 21:45:28
学士学位证明(精选多篇)[本文共2313字]

第一篇:学士学位证明

学士学位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学〔1991〕24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分开制发的通知》的规定,从199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始,学士学位证书将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分开制发。

【词性分解】名词(学士)+名词(学位)+名词(证书)

【词义】学士:现多指一种学位名称;学位: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证书:证书是指表明(或帮助断定)事理的一个凭证。合起来就是“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了学士的规定标准的一个凭证”的意思。

【例句】小明获得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士学位证书制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和保证所发学位证书的规格质量,学士学位证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学位办公室会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

二、统一印制的学士学位证书,封面颜色为墨绿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学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页按学位授予对象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三种。

三、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学位授予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士学位 ……此处隐藏1345个字……考总分≥60分,其中非英语专业主观题≥13分,英语专业主观题≥16分)。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主干课程、学位外语、学位课程的成绩单或合格证的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毕业登记表的原件、复印件;

4、两张照片(两寸彩照)及同底电子照片。

四、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1. 学生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材料(见第三条); 2. 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申请学士学位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3. 符合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缴纳有关费用;

4. 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学士学位的申请材料汇总报校教务处审核;

5. 校教务处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拟授予名单;

6. 校教务处将拟授予名单报江西省学位办审批;

7. 审批通过后颁发学士学位证。

五、其它注意事项

1.需要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请务必在本须知第一条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到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学士学位相关手续。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南路596号江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内,办公电话:0791-88612944;网址:http://

2.凡欲申请学士学位的自考本科生,应在毕业之前参加并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毕业之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次数不限,毕业之后不允许报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学位外语考试由江西省学位办统一组织,每年4月、11月开考两次。具体报考时间请登录江西教育网或江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查询。

六、各专业主干课程及学位课程一览表

江西财大自学考试学位课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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